结婚后母亲过世留下遗产(一套房子,已公证过由儿子继承),但房产证一直未过户,依然是过世母亲名字。现在儿子面临离婚,这套房子根据新婚姻法是否算作夫妻共同财产?若现在过户,是否算过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继承引发的物权变动与交易等不同,是否过户不影响您已经取得所有权的事实。如果没有特别约定,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与何时过户无关。2001年婚姻法修订颁布后并没有所谓新婚姻法实行,2011年婚姻法解释三对您的问题没有涉及。
2012-06-01 14:2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