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一女发生口角,后来他们一帮男的过来打我,我爸爸和我妈妈拦着不让打 他们追着我们到了我家门道里,那女的还拿手杵着我的头,穷追不舍,到了我家门道,我妈为了保护我用手碰了她一下,这样算不算正当防卫呢?我们报了警,警察让各自瞧病,那女的眼睛底下青了一块,我和我妈妈都是皮肉伤,爸爸的腿被他们拳脚相加,导致半月板撕裂,现在正在法医鉴定,等手术结果下来,拿过去,才能做最终的鉴定。像这种情况,我们想和解。致人轻伤的,我们应该要求对方赔偿我们多少钱?如果对方不赔付,我们应该怎样走法律程序才行?也希望法医能给我点建议,那女的眼睛底下青了一块,能算什么伤呢?谢谢大家
轻伤已经涉嫌刑事犯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要求附带民事赔偿。那女的不能构成轻伤。建议要求公安机关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并附带民事赔偿。
2012-06-02 08:44:09
您好: 构成轻伤就涉嫌犯罪。 电话:13031008678或1312115054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12-06-02 11:45:17
到司法鉴定部门进行伤情和伤残鉴定,如果构成轻伤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追究对方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构成轻微伤的,可以追究民事赔偿责任。主要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护理费、护理人员的误工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
2012-06-02 21:34:28
根据伤情鉴定结论确定对方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构成轻伤时追究对方刑事责任的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赔偿数额依据相关凭证计算.刑事责任可能判处三年及其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缓刑.
2012-06-03 07:48:31
具体应当赔偿多少应当根据你父母的伤情和在医院的花费,目前无法笼统地判断 根据你表述的情况,对方的伤情一般来说不会构成轻伤,但你父亲的伤情较重,如果在轻伤以上,则可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民事赔偿问题的和解并不影响追究其刑事责任 鉴于时间有限,恕不能提供详尽咨询,如需更多帮助,可直接致电咨询
2012-06-04 06:5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