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养老医疗?

咨询者 : fa121859 - 陕西     时间 : 2010-06-08 15:50:18    状态 : 已解决



我的养老医疗保险费用一直是我自己全额交纳的,去年应聘一单位并签合同,单位以“档案末转入单位指定人才市场”为由,只给我报销部分养老保险费用而拒绝报销医疗保险费用,单位此做法是否有法律依据,我是否能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报销2009年医疗保险费用,和报销2010.1---2.01.6年养老和医疗保险费用?!非常感激,谢谢!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北京]    13121048109

单位的做法是违法的,你有权要求单位为你交纳全部社会保险费用,法律依据是《劳动法》第一百条规定: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10-06-08 15:46:05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李春珍   [山东]    18653210296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010-06-08 15:51:06

田国军   [重庆]    13340376558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单位的做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你有权要求单位为你交纳全部社会保险费用,单位拒不缴纳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010-06-08 16:27:05

吴京京   [北京]    13581873719

无依据,可以要求报销。

2010-06-08 18:55:04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