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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车撞到小孩,轻伤,要求我赔偿3万5千元??

咨询者 : fb139777 -     时间 : 2012-06-02 14:30:01    状态 : 已解决



在开车回家的时候,在拐弯进入小区的时候撞到在路中间玩耍的小孩,小孩5岁,当时小孩是无人看管的,看管他的奶奶在一家麻将馆打麻将。 小孩的伤势是,住院了9天,头部擦伤,上颚缝了3针,手脚多处擦伤。医生给出的结论就是皮外伤,没有出现内伤及其他。出医结算医药费4750元,是我自己出的。 人车证件齐全,车辆购买可交强险,第三者20万,不计免赔。 交警介入,说双方协商解决。除去医药费的4750元,受伤孩子的家属开口向我要3万5千元额外赔偿。受害者家属也不愿意去做鉴定,因为疤痕达不到十级伤残。 我个人是愿意除医药费外,再赔偿5000元给其家属,直接结案。可是家属不同意,双方不欢而散,交警让过几天再次协商。我该怎么应对? 若走法律程序,按照法律赔偿,我私人需要赔偿多少?我知道走法律就不用赔人情的钱,但是不知道赔偿多少。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赵英菊   [河北]    13081128785

若走法律途径,费用有保险公司赔偿。

2012-06-02 16: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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