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怀孕4个月了,老婆以前跟个一个男人,还有了一个孩子,但是没有领《结婚证》后来被那家人赶出来,孩子留在那家,老婆也离开老家3年了,没有在见过他们。 现在两家人水火不容,一年前老婆把户口转到我的户口所在地,现在要办《准生证》了,社区要我们去和他家写一个协议,就是两家以后互不相干,孩子他们抚养,不要我老婆管,(当时只有口头协议)。 可是现在麻烦的是1.他家以前就说过不会人我老婆好过,所以他家不会写这个协议,去了几次他妈都不写。2 .他原来的那个男的出去打工了,根本就找不到。 可社区说,没有这个协议,《准生证》就不给办,这不是为难我们吗? 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办?
你老婆符合生育的条件,只是因为民事纠纷的问题,计生部门无权不予办理《准生证》。你们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到上级部门要求办理准生证。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10-06-08 23:01:28
你好,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你之前没有结婚,也没有孩子,你与你老婆办理了结婚手续,当地政府应当发给你《准生证》。如果符合准生条件,计生部门不办准生证系行政不作为,你可提起行政诉讼解决。
2010-06-09 17:2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