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今天在贵阳世纪城买了一个车位,付了两万元的预付款。之后却有人告知:“我买的那个车位已出售”。我便与售楼小姐(个我们签合同的)核实此事,售楼小姐说那个车位确实已卖出,让我们另选一个车位,可她提供个我们选择的车位不是离家太远就是容易发生碰撞的的地方。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开发商的行为属于“一房二卖”的欺诈行为,你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也可以要求提供更近更好车位。
2012-06-02 22:26:37
你可以要求双倍退回预付款
2012-06-02 22:34:40
如合同有约定的,可以要求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012-06-04 2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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