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包了几十亩土地种的核桃树,和村民签的合同。村民按了手印,村委会也盖了公章。合同期是20年,今年是第4年,果树也已经挂了果,投了几年看到马上见效益了,没想到中交二航局在我这修高铁,为了方便修高铁,中交二航局准备废 弃外边的一段公路,在我的果园中间横穿修一条公路赔付外边废弃的那段路。高铁的工作人员来找过我一次,就赔偿的问题我们没有达成共识,因为他说的几十块钱一棵的赔偿标准连我一棵树的本钱都不够。我就是想请教一下律师:如果我们双方就赔偿问题没有达成共识,高铁有权利强行施工吗?如果赔偿不合理,我该怎么办,向哪个部门反映?望哪位律师能尽快帮我出出主意。在此谢谢!
高铁在赔偿没有和你协商一致的情况下,高铁没有权利强行施工。如果他们强拆,你可以到法院起诉他们,现在对于强拆,国家的法律规定的比较严。
2012-06-02 23: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