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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保投保时间在三个月内保险合同是否生效???

咨询者 : fa122247 - 广西     时间 : 2010-06-12 19:17:38    状态 : 已解决



2009年6月底, 家人在农村信用社贷款7000元, 当时现场购买了这7000元的财产意外保险, 费用为50元, 保险期为一年; 8月初家人突然病故, 是距离买保险后一个月左右病故的; 现在这月底已到还款时间. 当问及财产保险公司是否承担保险理赔, 而财保公司声称投保人在三个月内出现事故是不在保险范围之内的! 现在请问财保公司这一说法是否合法? 财保公司是否应该承担理赔? 而我应怎么做? 谢谢!

  最佳答案

律师   []   

保险公司不应赔偿。 1、首先,你投保的是意外伤害保险,属于人身保险的范畴。该险种承保的范围是意外伤害,而疾病不属于意外伤害的范畴,即使不主张三个月的观察期,你也很难获得该险种的赔偿。 2、其次,保险公司的条款一般规定90天的观察期,若该险种规定了90天的观察期,该观察期属于保险合同的约定,符合保险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和国外保险的通行做法。你发生在该保险期内的事故,即使属于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也不应负赔偿责任。 3、不要混同保险合同的生效与保险责任承担的概念,二者并不同步,这符合保险法的规定。

2010-06-10 20:40:51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保险公司声称的在三个月内发生保险事故不予赔偿,这种说法是违反保险法的规定的,你说的这种情况,保险公司应该予以赔偿。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10-06-08 22:12:51

田晓峰   [广东]    13590176465

保险公司应当赔偿,协商不成可提起诉讼 。

2010-06-08 22: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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