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朋友在媒人的介绍下,父母逼迫下仓促之中与一女结婚,婚后1个月发现女方身患多种疾病(重度宫颈糜烂、乳腺纤维瘤、乙肝等),他们俩几乎没感情可言,女方在婚前隐瞒病情,结婚时男方在女方的要求下给了2.6万元的聘礼,男方觉得受骗上当,他想离婚,能离得成吗? 请问能以什么样的理由提出诉讼离婚?这样的婚能离得成吗?
女方对男方有欺骗行为,二人的结合不是自愿的,男方可以要求离婚,可以感情已经破裂为由要求法院判决离婚,这种情况,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的。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10-06-08 22:09:19
你好! 你可以要求法院 宣告婚姻无效,因为对方婚前患有传染病,婚后尚未治愈。以下是法律依据:仔细看一下,对你会有帮助。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十二条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5年6月1日起施行)第八条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及有关精神病的检查。可见,医学上认为不应当节婚的疾病主要包括以下三种疾病。 指定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989年9月1日起施行)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母婴保健法》第九条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对患者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间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 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如《母婴保健法》第十条规定:结婚前医学检查,对诊断患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的,医师应当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实行节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但《婚姻法》规定禁止结婚的除外。 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898年12月13日公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一方患有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如一方有严重的生殖器疾患,以致不能发生性行为亦应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2010-06-08 22:34:02
我建议你按无效婚姻向法院申请撤销,这样你以后结婚就是头婚,而不是二婚。 江西朗秋律师事务所张绍兵律师:13879156295 QQ:893788238 邮箱:zsb890604@126.com
2010-06-09 11:13:10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 如果你讲的属实,男方可起诉到法院以 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法院应当判决双方离婚。
2010-06-09 16:5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