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在太原有一套房,但户主是男方,共同贷款,现在有什么办法能防止男方把房子赠与别人,如果赠与,在什么期限内追回?如果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不及时追回,是不是过了一定时限就无法再追回了
你好,如果房屋属于你与你丈夫共有,则单方赠与无效,且无法办理过户。
2012-06-03 15:13:33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