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骑摩托车上班,离单位不到5分钟的地方发生交通事故,当场死亡。责任认定对方付全责,经交警队调解肇事司机赔偿了死亡赔偿金。我现在想请问一下单位是否也应适当的给予赔偿? 我爸爸54岁,是煤矿退休职工,又被反聘到那个单位的,以前我爸爸说有签过合同,现在他们说没签,可是有工资条证明我爸爸在那里上了2个半月的班。他们单位有通勤车可是不让职工坐只让干部坐,而且他们那里较偏僻晚4点后没车坐出来,所以我爸才骑摩托上班的。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尔后凭生效的工伤认定决定向单位主张工伤补偿。协商未果时,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有关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补偿均应支持,即可以兼得。沈阳赵律师。
2012-06-03 16:36:26
根据你所述情况,你爸爸已经退休,又被聘请工作,在工作中受到伤害不能认定为工伤,可以依法按人身损害赔偿的有关规定获取赔偿.其理由根据是,工伤是依法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的保险,而退休后的人员不再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机构当然不再承担此项保险事故. 根据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来主张赔偿项及赔偿数额.
2012-06-04 13:0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