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的男友他之前有个“老婆”未领过结婚证,但在家里办过酒席,也有一个小孩(男孩),但我在网上看这好像不属于事实婚姻吧?现在我男友想和他孩子的妈妈分手,但是女方尽然向他索要8万元,然后才同意分手并把孩子给他,否则就到他家闹!请问我男友应该给她8万吗?
女方索要钱财的行为时没有法律依据的,你男友有权拒绝。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10-06-09 09:45:49
你男友与他前“老婆”未领过结婚证生了小孩,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双方在一起生活,并达到结婚法定年龄的,应认定为事实婚姻;1994年2月1日后的就属于非法同居,女方可以要求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但法院判决一般是分期(每月)支付小孩的抚养费。
2010-06-09 12:1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