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十天前把孩子送人了 协议也签了,对方付了四万元营养费给我,协议是私下签的,请问我能要回来吗?
您好: 收养关系的合法成立要基于收养手续的完善。如果没有办理合法的收养登记,则该收养关系不成立。送养行为也属于非法送养。这种情形下孩子还是可以要回来的,建议主动到司法部门自首,说明情况,退还钱款。争取使孩子早日回到自己身边。
2012-06-03 21:53:14
可以要回的。
2012-06-03 22:27:56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