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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我公司有一员工眼皮受伤??

咨询者 : fa120093 - 广东     时间 : 2010-06-09 11:12:10    状态 : 已解决



我公司有一名员工本来在5月份辞职,6月份到期,可在5月份不小心弄伤眼睛,在东莞大朗医院住院一段时间,确认已好出院,又带此员工去东莞市医院确认,无大碍,此人没买工伤保险,因为要给他买时,他自己说准备辞职了不买.现在我想问的是,此员工还是要辞职,但公司还要负什么责任吗?眼睛现在已确认好了,公司是怕该员工以后有什么事还来找公司,所以想在他离职之前,把所有手续都办清,很急,希望各大律师帮帮忙?

  最佳答案

周光成律师   [江苏]    13064938045

如果是因为公司怕该员工以后有什么事还来找公司,想在他离职之前把所有手续都办清而不留尾巴。因为公司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已过,建议公司的工会组织或者要求该职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被认定为不属于工伤,那就没有事了。如果被认定为工伤,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如果被鉴定为不构成伤残等级,那也就没有事了。如果被鉴定为构成伤残等级,那就按照工伤待遇办理。这样做虽然麻烦,但是可以解决问题。

2010-06-09 10:11:22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公司已经承担了医疗费用,他离职后就无权向公司主张权利了。

2010-06-09 09:55:21

韩江   [陕西]    18629332681

1. 如果损害发生在工作期间,依然属于工伤,公司应负责任。 2. 眼睛虽好,但如构成伤残,公司需支付伤残补助金。

2010-06-09 10:23:20

郭军   [北京]    13269016316

你好! 如果劳动者做了工伤鉴定,鉴定为工伤后,用人单位是要赔偿的。所以建议用人单位跟劳动者协商,最好进行工伤鉴定。

2010-06-09 10: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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