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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必须得搬出现在住的房子吗??

咨询者 : fa122277 - 江苏     时间 : 2010-06-09 10:32:28    状态 : 已解决



我现在住的房子是我叔叔单位因为他住房困难分给他的,我已经住了25年了.现在该房要拆迁了,我婶婶要我搬出.25年前,我爷爷,奶奶,叔叔和我,还有我哥哥住在另外一个60平方的房子里,(我爸爸因为在新疆工作).房子登记的是我爷爷的名字.由于拥挤,叔叔向单位申请住房,拿到房子后他和老婆却一直没去住,而是要我和哥哥去住,这一住就是25年,原来的房子也被叔叔擅自改成了自己名字.现在爷爷,奶奶和叔叔相继去世,婶婶叫我让出房子,请问我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权利?我能得到什么补偿吗?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韩江   [陕西]    18629332681

房子是你叔叔的,你叔叔去世后应该由你婶婶继承,因此他有权利处分。

2010-06-09 10:47:48

田国军   [重庆]    13340376558

你好!对 原来的房子登记的是你爷爷的名字.,被你叔叔擅自改成了他的名字,根据法律的规定,你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要回属你应当得的份额。

2010-06-09 11:31:46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房屋属于公房,是有福利性质的,你们全家都有居住权,这是公房和私房的区别之处,所以你婶婶无权要求你搬出去。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10-06-09 14:01:06

郭军   [北京]    13269016316

你好! 你婶婶有继承权,所以她有权要求你搬出。但是对于你叔叔擅自改你爷爷房产名字的事情,你可以要求你应当得到的部分。

2010-06-09 15: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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