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雇了B、C开车,B开车发生交通事故,结果导致在车上的C严重骨折,伤的很重,医学鉴定说两三年内几乎没劳动能力,请问C可获得哪些赔偿,向谁要
C应该向A索要赔偿,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10-06-09 22:1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