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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老公不在了 我和我女儿有没有权利要求继承我老公的那一份?

咨询者 : wawahao - 山东     时间 : 2010-06-09 21:53:42    状态 : 已解决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 我对象应为交通事故不在了 当初我们结婚的时候买的房子是二手房要五年才能过户 正好在我对象去世一个月后满五年了 他父亲直接把房子过在他自己身上 我想问一下我和我女儿有没有权利要这个房产权呢 还有他家的老房子和门市房我和我女儿有没有权利要

  另外 8 位律师回答

简连华   [江苏]    13862057636

要看买房时是在办结婚证之前还是之后,如果之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半属于你,一半为你老公的遗产,你、你女儿以及你公婆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利。老房子和门市房属于你老公婚前财产的那一部分作为遗产共同继承。

2010-06-09 21:53:02

于昕晖   [山东]    13181271911

你老公公过到他身上是不对的,那房子是你们两人的,他只有一部分的继承权不能全要。其他的你女儿都可以代位继承

2010-06-09 21:53:19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该房屋的实际产权属于你和你老公的,他的父亲无权侵犯你们的财产权利,你可以起诉要求返还财产。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10-06-09 22:25:56

李红伟   [辽宁]    13009422535

您好。此房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故房子有一半时属于你的。你老公去世后,另一半房屋由你、你女儿和你公公共同继承。你公公无权独自占有该房屋。

2010-06-10 10:57:24

田国军   [重庆]    13340376558

你好,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该房屋 如果是你们双方在结婚时,共同出资买的,只是没有过户,那么该房屋应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该房屋的一半属于你的财产,另一半由你老公的父母、孩子和你按份继承。

2010-06-10 12:57:02

程向云   [北京]    13146603833

您好,你们结婚买的房是谁的名字,即产权人,如果是你们夫妻的,你就有权利继承,否则不成。继承要看是谁的财产,被继承人的财产才可以继承。

2010-06-10 13:15:02

郭军   [北京]    13269016316

你好! 如果你老公的房子是在你们婚后买的,房子就应当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在你老公死后首先应当有一半是属于你的,另一半应当由你、你老公的父母、你们的女儿平均继承。所以你公公在你老公死后将房屋私自过户的行为是无效的,你可以起诉到法院,要回你应当得到的部分。 除此之外,只要是你和你老公婚后的财产,都应当是你们夫妻共同的财产,你老公死后首先你应当得到一半,剩下的一半由你、你老公的父母、你们的女儿平均继承。 如有不清楚,可以电话咨询,免费咨询电话:13269016316

2010-06-10 14:43:47

于柱   [山东]    13011735168

你公公能过户到他名下必然代表他有合同或者其他证明,你很难主张,建议你找证据,然后找律师协商吧

2010-06-10 15:3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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