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在一个大公司上班,一个名字很大很大的公司。具体哪家,我就先不提名字了,去年7月从相关的另一个单位调过来的。在之前那个大公司也呆了5年了。过来又一年了。 是平调,所以工资没有降,和以前一样的。但是刚来的时候人资那个人说这边计算工作时间有两种方式,综合工时制和标准工时制。一下把我说晕了,具体我也不知道我写的是哪一种方式,他就收走了。 前一段时间我找人资把合同附本要回来。上面写的是标准工时制。但是一年来 都是按综合工时制来计算的。现在公司管控加班,所以每个月的工资差额越来越大了,心理越来越不平衡。想要公司补发之前的差额,另外我也不想做了。 我看劳动合同法中有写 这样的话我可以解除合同的。我在找公司人资前要准备什么相关资料?还有就是我们公司有向佛山劳动局申请可以执行综合工时制,是不是也可以无视我的诉讼?那样的话,如果这种劳动合同纠纷我还有几会胜吗?要怎么来维权。方便的话加我的QQ回复好吗?344750604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