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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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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恶意透支~~~~~~?

咨询者 : fa365243 - 浙江     时间 : 2012-06-05 08:38:30    状态 : 已解决



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我每个月都会还款,但是不够~~不够最低还款额,属于逾期,还的钱最多就是算滞纳金和利息了~~~如今第四个月了,请问这属于恶意透支吗???我欠57000~~~~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伊亚林   [浙江]    13989633513

你好,不会算。

2012-06-05 09:04:32

刘江   [四川]    18982893232

因为时间上的关系,还不属于,建议筹措资金立即归还。

2012-06-05 09:5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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