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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拖欠工资怎么办?

咨询者 : fb139777 -     时间 : 2012-06-05 10:00:20    状态 : 已解决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6个月,一直没有签合同,现在我辞职没做了,老板还欠我工资不想给我,打电话一直推,都已经托了3个多月了,我现在没有物证,只有人证,请问我该怎么办?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周琦   [辽宁]    15640565559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单位拖欠工资的,你可以先问明情况,要求单位及时补发,如果单位仍然拖欠工资的,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管理部门举报,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机关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

2012-06-05 10:27:08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人证只要是真实的,也可以依法作为证据使用,你有权申请劳动政策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赔偿金,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012-06-05 10:2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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