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厂里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未为我购买社会保险,假日上班和晚上加班却从未支付过加班费,所以我已交辞职书。日期定在明天(6月6号是最后一日上班。厂里今天(今天是6月5号)通知我去结工资,如果我领了工资后,再申请仲裁还能要回工厂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的另一半工资和未支付的加班费吗?星期天上班我打卡了的,可是晚上加班我没有打卡,人证言证行得通不?社会保险是否能申请补缴? 我今天就五点多这样就要去领工资了,我去还是不去好??怎么做才是正确的?工厂给与结清工资可是却没给我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领了工资会不会影响到自己的利益?
您好:
不影响的,领完工资可以与单位领导协商一下,关于经济补偿金、另外一半工资、加班费以及加班费25%的赔偿金和补办社保问题。并要求单位为你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如果协商不了,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如需帮助欢迎致电。
2012-06-07 10:4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