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0日15时41分左右,本人驾驶苏HAX426 号轿车,自富锦路5001号T形交叉路口准备由东向东掉头,遇前方有车辆通行,本人停车让行,西侧车辆 苏AOT581 号微型轿车行始速度较快,碰撞本车右车头,造成苏HAX426 号轿车严重受损的交通事故。
最好通过交警来处理,事故责任认定由交警负责,私了的话,责任认定容易产生争议。
2012-06-06 09:3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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