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写了借条,向出纳预支了钱。但工人中途请辞,老板立刻给结了工资,却忘记扣除所预支的钱。由于工人在网上定购了物品,在离职后才送到。出纳要求对方还了预支的款才可以领回物品。 出纳的这种行为是否合法?
不合法
2012-06-06 14:44:14
2012-06-06 14:48:06
不合法,
2012-06-06 15:57:38
这种行为不合法,欠钱可以要求偿还,但不能扣押物品。
2012-06-07 11:50:23
不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
2012-06-07 12: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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