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已婚男士带着个未婚成年女性去酒店开房,都出具了身份证,双方不是卖淫嫖娼,公安来查房以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为由带走两人,并罚款。男女双方碍于面子交钱走人请问这算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吗?
不违反。
2010-06-10 16:15:18
你好! 违反。
2010-06-10 16:22:26
不违反,公安属于违法行政,你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010-06-10 16:44:03
公安机关以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为由,罚款, 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如果公安没有其它证据证实你们有卖淫嫖娼行为,其属于违法行政,你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010-06-10 18:09:44
不属于卖淫嫖娼就不是违法行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解决。
2010-06-10 18:32:48
不违法
2010-06-11 13: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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