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刚满16岁。 在赤沙村[广东商学院}一个叫 “幺妹川菜”的饭店里当服务员 工资1500/一个月 每月 我在外面住补贴100元 有次我表妹来了,我跟老板打电话说我要去接她 老板不肯,那时我也没办法,广州这个地方我也不熟,也没有朋友,更何况我表妹呢?所以我打完电话就立马发短信给老板已致歉意。 我上了一个多月的班 老板一天假都没有给我放过,刚去上班的时候老板说有特殊情况可以请假的,他说他不同意我后面请的假,就因为这个事情拖欠我工资。而且老板还押10天的工资没有给我!! 请问就算是旷工一天 扣四天的工资合理吗? 面对这种老板我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