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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前一方商贷购房,如何界定婚后共同还贷部分??

咨询者 : fa366149 - 天津     时间 : 2012-06-07 16:45:06    状态 : 已解决



婚前男方在异地商贷买房,婚后房产证未加女方名字,婚后每月还贷是男方用自己的工资卡还,婚后这部分已经还的贷款及其增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嘛?如何界定是共同还贷的?是不是只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贷,不管以夫妻双方哪一方的名义还,均属于共同还贷?这样的话也不存在保留还款证据一说了啊

  另外 6 位律师回答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但对于共同还贷部分和共同还贷的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还贷还是个人还贷问题,主要是看夫妻之间是否有财产约定,如果有约定归属一方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没有约定的则一般只能认定是夫妻共同还贷。

2012-06-07 21:27:27

张鹏   [天津]    15122222041

婚后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属夫妻共同财产。因婚后一方工资等收入本身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用谁的工资卡还贷都属于共同还贷,这方面证据没有意义

2012-06-07 22:11:46

郭倩   [天津]    18602290138

您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管哪一方还贷,均属于共同还贷部分。

2012-06-08 09:16:36

齐志龙   [天津]    15522318437

根据您所述应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增值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12-06-08 14:55:00

赵红文   [天津]    13602067637

房子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12-06-08 16:12:37

单兴山   [北京]    13681181779

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共同还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12-06-08 17: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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