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在异地商贷买房,婚后房产证未加女方名字,婚后每月还贷是男方用自己的工资卡还,婚后这部分已经还的贷款及其增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嘛?如何界定是共同还贷的?是不是只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贷,不管以夫妻双方哪一方的名义还,均属于共同还贷?这样的话也不存在保留还款证据一说了啊
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但对于共同还贷部分和共同还贷的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还贷还是个人还贷问题,主要是看夫妻之间是否有财产约定,如果有约定归属一方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没有约定的则一般只能认定是夫妻共同还贷。
2012-06-07 21:27:27
婚后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属夫妻共同财产。因婚后一方工资等收入本身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用谁的工资卡还贷都属于共同还贷,这方面证据没有意义
2012-06-07 22:11:46
您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管哪一方还贷,均属于共同还贷部分。
2012-06-08 09:16:36
根据您所述应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增值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12-06-08 14:55:00
房子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12-06-08 16:12:37
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共同还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12-06-08 17: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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