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某大学学生,在校园草坪被10几个学生拦截,把我高度近视的眼镜摔掉,并用脚踩,还打我,我头部和后脊柱骨受到重击,我抱头蹲下,后来我联系他班班委要求和解,后找到他们寝室,要求赔偿眼镜,无奈又遭重打,我慌忙中拿出水果刀,只想晃两下吓唬他们,他们扑上来又打我误伤了他们,有何刑事责任、学校能开除我吗,我该怎么做?
如果你仅仅是为了保护自己而为的伤害行为,那么你属于正当防卫,但如果你已经有意拿着凶器去给他们打架的话,那么是故意伤害。给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来判断,根据我们班里的校园刑事案件来看,一般学校希望内部消化,尽量从民事上进行赔偿,以获得受害人最大的谅解。而且你也是在被打的时候伤害的别人,不管是故意还是过失,你均有一定错误。总得来说要看最后法院的认定,如果认定你正当防卫,你不构成犯罪,如果认定你故意伤害,导致对方轻伤及以上,那么是故意伤害罪。学校开除你这个可能性是有的,但都是有学校规定的。和学校领导多沟通沟通。建议你在校领导的调解下和受害人协商。
2012-06-08 10:1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