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我在我老婆的家乡买了一套房子(房本上写的是我岳父的名字),房子的首付和贷款一直我通过转账到我岳父的卡进行支付的。现在我们准备离婚,我想问一下,我能要回房子或者是我支付的首付和贷款吗?请指教,谢谢!
你应当先收集证据证明是你支付的房屋首付款和贷款,可以录音录像取得证据。因为房屋是写你岳父的名字,离婚时法院不会处理该房屋,要另案起诉处理。
2012-06-07 22:20:26
可以要回。
2012-06-08 06:31:26
可以要回的。
2012-06-08 07:23:40
你可以主张房子或者首付和贷款;
2012-06-08 13:42:52
你好,你可以要求返还一半的房款和按揭。欢迎联系。!
2012-06-08 16:4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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