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食指在东莞高埗的一家工厂的五金部压断致使指甲无法长出,食指的末端没有皮肤.为10级工伤已买社保工厂现在是按底薪1100元给我赔偿的,可是我看到资料是应该按我受伤前的平均工资赔偿,请问各位应对我给予多少赔偿?
你好,不合理,应向劳动部门主张。
2012-06-08 07: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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