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这家公司刚做满3个月,现在急着去另一家公司,从递交辞职报告到离开只有一个礼拜的时间,领导说可能要我付一点赔偿,因为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 现在劳动法是这样规定的嘛?我需要支付赔偿嘛?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012-06-08 09:33:27
法律没有规定辞职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就需要向单位赔偿的规定。
2012-06-08 10: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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