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单位在北京,在北京缴纳了四险,但是不是北京户口,没有缴纳生育保险,但是我是单位长期派驻武汉的,现在要生小孩,请问生小孩的费用问题能报销吗?如何报销?需要提供什么证明或者材料呢?
可以要求单位报销,法律依据是《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二十三条 规定:企业未按照本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由企业按照本规定的标准支付。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10-06-11 12:47:38
你好! 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二十三条 规定:企业未按照本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由企业按照本规定的标准支付。 因此,你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生育费用。
2010-06-11 16:5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