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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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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您帮忙。?

咨询者 : fa122430 - 北京     时间 : 2010-06-11 11:42:08    状态 : 已解决



你好,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我家是农村的,一个月前我家买了台冰箱,送货人员送货到时,也没言语,就进了我家,被我家的宠物狗给咬了(我家的狗是栓着的),之后,我带他去了医院,打了疫苗,还开了消炎药,后打车把他送回家,当时给他买了营养品,还给了两天的误工费(100元),医生没开具建议休息的证明,因为疫苗开的是五针,当时打了一针,还剩四针,他说以后自己来打,就不用我带他去了,事过一个月,他现在要求我支付他,以后复发的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及交通费,请问,我该支付吗?这样的事 我是负全责任吗?送货的人他有责任吗?迫切您的帮忙。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应该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对方也有过错的责任。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10-06-11 12:37:39

王同林   [北京]    13810524592

协商不成让他诉讼。

2010-06-11 13:10:34

郭军   [北京]    13269016316

你好! 你的宠物咬伤他,如果他没有故意挑逗你的宠物,那么你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你已经赔偿了他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尽到了赔偿义务。他如果向你索要以后复发的费用,是没有依据的,除非他已经复发。 北京资深律师团队 北京铭滔律师所合伙人 免费咨询电话:13269016316

2010-06-11 13:4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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