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一个对感情专一的的男人。我对老婆是百依百顺。我和她结婚10年了!婚后生有一女。谁知道她在孩子两岁后说出来打工其实是骗我的!她在外卖淫!我知道后十分的生气当时连死的心都有。但是我跟她是自由恋爱我十分的爱她!最后我也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容忍了她的所作所为希望她能看在孩子面子上能收敛一点!谁知道她看我只是打了她并没有知错而且还变本加利的这样玩!还背着我找情人已经让我发现的有两次了 !我实在受不了这样搜易每次喝酒我想起这些事我就打她!她现在离家出走了 请问这属于家庭暴力吗 ?还有就是我如果提出离婚!她那面会提哪方面的条件?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外遇或者是卖淫行为的,构成严重婚姻过错,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少分或不分共同财产。你的行为没有构成家庭暴力。由于对方存在严重婚姻过错,离婚时你不要赔偿任何损失,对方提出的条件法院也不会支持。但你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对方存在外遇和卖淫的行为,才会获得法院的支持,多分或全部分得夫妻共同财产。由于对方存在严重婚姻过错,不适宜抚养小孩,对于小孩的健康成长不利,应当由你抚养小孩。
2012-06-08 21:52:46
《婚姻法》解释一第一条规定:“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您的行为就法律认定来说属于家庭暴力行为,但是实务中对方很难举证证明您有这一行为,很难根据这一行为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法律上夫妻的哪一方提出离婚不会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产生影响,一切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她提出的条件能否得到法院支持要看具体的案情。
2012-06-11 15:1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