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向当地派出所提交所有证件,现在必须让我从档案所在地所开具的证明信上,标注原名某某某,现更正成某某某,但是档案地拒绝给于标注,导致我的申请无法继续,我想请问这个条文是否存在?
你好! 你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2010-06-11 13:30:37
派出所的要求是违法的,你可以向上级机关反映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10-06-11 13:44:42
你好,派出所的行为是违法的,你可以依法向该上级机关反映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10-06-11 15:01:04
更名是公民的权利,任何单位,个人不能附加条件加以阻挠。协商不成可提起行政诉讼。
2010-06-11 16: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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