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转让协议:2009年甲方在卖房屋给乙方的同时,转让给乙方九亩土地(有协议书,并且有证人,有当时任职的社长签名)。协议上写的是“长期耕种,直到政性变动”。现在因修二级路土地被占用,甲方要重新确权,不知道这九亩地是归甲方还是乙方? 在法律上是支持甲方还是乙方? 并且甲方将土地转让给乙方后,土地本仍归甲方管理,甲方的土地证上也没有注销这九亩地?现在要重新确权,不知道该怎样处理这起纠纷?
委托当地律师处理
2012-06-09 14:4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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