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父母买房子写了父亲的名字 ,2011年儿子结婚,父母为了让儿媳北京的集体户口有地方落户,就把房子过户给儿子儿媳产权各50%(儿子儿媳结婚到现在没生小孩),现在儿媳要求离婚,父母怎样才能维权,要回房子?
当初将房屋过户给儿子的目的是为了让儿媳北京的集体户口有地方落户,而不是为了把房屋赠与给儿子,这属于附条件的行为,现在,父亲可以把该房屋要回来,故该房屋还是属于父母的财产,到法院起诉确认该房屋所有权属于父亲即可,需要办理请速联系我。
2012-06-10 09:39:42
您好: 可以根据事实起诉索要房屋; 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我。 电话:13031008678或1312115054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12-06-10 10:04:25
为了落户也不一定要将房屋过户呀?二者也没有必然联系。 所以,目前的案情对你们要回房屋是非常不利的 鉴于时间有限,恕不能提供详尽咨询,如需更多帮助,可直接致电咨询
2012-06-11 09:3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