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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孩子送养!!!!?

咨询者 : fa122498 - 广东     时间 : 2010-06-11 21:36:07    状态 : 已解决



你好,我把孩子送人,因为我是未婚的,而且孩子是早产,没有钱支付孩子住院的费用,我要求领养人支付孩子的住院费2万八就把孩子给她,但我并没有收到她的钱。我算是犯法了吗?急。。。警察局已经找我了!!!我想维持自己的权利!!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殷国丰   [北京]    13611365654

你应该不构成犯罪

2010-06-11 21: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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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警察当你是拐卖儿童了。你要钱不对,对方主动给补偿就性质不一样了。

2010-06-11 21:32:27

郭军   [北京]    13269016316

你好! 如果钱是收养人主动给你的补偿,那么你不够成犯罪。但是送养孩子应当办理正规的手续。

2010-06-11 21:3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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