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单位签的是无固定时限劳动合同,但是合同后面的补充协议说必须在公司做满2年,不然要承担培训费1W多,但是公司并没有对我进行什么培训。这样的合同是否有效呢?还是就只有这点无效? 因为我要请假,也确实没有到1个月,但事请都已经交接完。领导没说不批也没说批,但我真有急事没纠结啊~
按合同办。
2012-06-10 11:5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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