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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合同转让中的经营权转让”在法律上有明确的指定和要求吗??

咨询者 : fa367054 - 重庆     时间 : 2012-06-10 13:55:51    状态 : 已解决



我在别人那里转让给了我一个家教托管和作文补习的补习班,大概有50几个学生的规模,我们在合同上约定进行物品和经营权的转让,当我签了合同才知道他根本没有营业执照,他的理由是:合同上没有约定有无营业执照,“经营权”也不是指要有营业执照,请问那什么才是经营权啊?不然我就是花了几万转了几张桌子和几个学生啊,要是这样还能说是进行经营权转让吗?这种情况属不属于无权转让啊??我该以什么理由起诉啊?参照什么法律依据?之前你们这个网站有个律师给我解答了,但是我还是有一部分不清楚,所有重新来问问。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赵井燕   [辽宁]    13019349228

应当属于民事合同欺诈行为,你可以要求确认合同无效或要求撤销。协商未果时,通过诉讼解决。

2012-06-10 14:11:29

曾波   [湖北]    13972020707

经营权必须是合法经营,没有营业执照肯定不能经营,否则是非法经营。从事教育必须要有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才行。你可以向当地的法院提起合同纠纷 。

2012-06-10 14:24:37

徐翠   [重庆]    15215167577

答复:对方说法显然不合法。建议你电询:15215167577

2012-06-11 09: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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