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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方逃跑欠债,另一方是否需要负连带责任?

咨询者 : fa367163 - 广东     时间 : 2012-06-10 21:06:05    状态 : 已解决



我朋友最近收到法院的一份传票,内容为她的老公借了汤某30000元,现汤某提出起诉,并追加我朋友为被告。而现在的情况是,她老公在借款一个月后已离家出走,音讯全无(出走差不多有2年了),在收到法院传票以前她完全不知道她老公有借汤某这笔钱,而且她老公有严重的赌博恶习,离家出走也是因为赌博欠债才出走的。 1.请问我朋友需要承担这些债务吗? 2.她可以从哪些方面收集他老公赌博的证据?她老公的爸爸和妈妈都知道这些情况,而且愿意为她作证,她老公的爸爸和妈妈是否可以作为证人出庭? 3.我朋友是否应该到法院听判? 盼复!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曾祥锋   [安徽]    13866722060

承担责任

2012-06-10 21:25:27

殷国丰   [北京]    13611365654

赌债属于个人债务,您朋友不需要承担这些债务。她老公的爸爸和妈妈可以作为证人出庭。您朋友应当到法院出庭。 本人作为合同与债务追讨方面的专业律师,有丰富的合同纠纷处理与债务追讨经验,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

2012-06-10 22:25:38

张勇   [广东]    13418954058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2012-06-11 08:58:52

吴君瑜   [广东]    13421398256

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要共同承担。

2012-06-11 10:5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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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能证明该款未用于共同生活,可以不用承担还款义务。还是先委托律师办理吧。

2012-06-13 18:4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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