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大学生打官司?

咨询者 : fa122515 - 上海     时间 : 2010-06-12 04:32:00    状态 : 已解决



20岁,在读大学生,父母离异,父亲不给生活费,母亲对我冷暴力,可否将他们告上法庭?

  最佳答案

郭军律师   [北京]    13269016316

你好! 你已经年满18周岁,在法律上父母没有义务继续抚养你。但是在道德上父母应当对你负责任,看看找当地的居委会或者老师与你的父母协商一下,最好可以帮助你完成学业。

2010-06-12 13:39:15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王迎庆   [江苏]    400-818-9919

你已经年满十八周岁了,法律上已经成年,该是你自己面对这个社会的时候了

2010-06-12 06:02:09

杨汉卿   [北京]    18611337988

你已年满十八周岁。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你已是成年人,需要靠自己能力生存。

2010-06-12 08:32:36

陈学增   [北京]    13146075091

父母抚养子女一般年限为该子女普通高中毕业。据此,您已没有权利向父母提出抚养请求。您可通过,助学金、奖学金、贷款、勤工俭学等方式自力更生。

2010-06-12 10:38:43

李全永   [河南]    13949012080

不可以

2010-06-12 11:07:19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