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岁,在读大学生,父母离异,父亲不给生活费,母亲对我冷暴力,可否将他们告上法庭?
你好! 你已经年满18周岁,在法律上父母没有义务继续抚养你。但是在道德上父母应当对你负责任,看看找当地的居委会或者老师与你的父母协商一下,最好可以帮助你完成学业。
2010-06-12 13:39:15
你已经年满十八周岁了,法律上已经成年,该是你自己面对这个社会的时候了
2010-06-12 06:02:09
你已年满十八周岁。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你已是成年人,需要靠自己能力生存。
2010-06-12 08:32:36
父母抚养子女一般年限为该子女普通高中毕业。据此,您已没有权利向父母提出抚养请求。您可通过,助学金、奖学金、贷款、勤工俭学等方式自力更生。
2010-06-12 10:38:43
不可以
2010-06-12 11:07:19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