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是在结婚前购买的,现在结婚八年,孩子三岁。现在我想离婚,但是女方要求我支付房子的折旧费,说是咨询过律师这是法律规定她应得的利益,她说只要孩子归她抚养就可以得到折旧费。请问律师,法律上确实有这方面的规定吗?她想拿到这笔钱的条件是什么呢?
法律规定关于离婚财产分配并无“折旧费”一说。您所说的财产情况并不详细,是否共同偿还房贷等情况不详,无法简单的认定是个人财产还是就共同偿还房贷部分分割,建议详细咨询
2010-06-12 11:35:57
你好,法律没有折旧费的规定,房屋是你的婚前财产,应当属于你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女方无权分割该房屋。如果女方抚养孩子,按照婚姻法的规定,你应当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但是一般是按月支付孩子的抚养费,除非你自己同意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2010-06-12 12:30:23
你好! 法律上并没有折旧费这方面的规定,你老婆的要求根本没有法律依据。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婚前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对方无权分割,因此,你老婆无权要求分割你的房产或者要求你支付跟房产有关的费用。 如有不清楚之处可电话咨询,免费咨询电话:13269016316 北京资深律师团队 北京铭滔律师所合伙人 郭军律师
2010-06-12 13:05:54
法律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而转化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对离婚一方无住处的,视为困难,给予适当帮助。 如果小孩子归她抚养,你需要支付抚养费。
2010-06-12 13:2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