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在她产后发生大的矛盾,她带着孩子和所有存款离家回了娘家。后期3个月因为工作时间忙过去看过两次孩子,但是打电话不接敲家里门不开(不知有人没有)。如今接到法院传票,她告我不给孩子抚养费。请问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是否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她把家里的所有存款都带走了不够抚养孩子吗?我如何取证她把存款带走呀?
1,法律规定两周岁以内小孩在父母离婚时一般都由女方进行抚养。十周岁以内孩子要看由谁抚养适宜,十周岁以上的孩子的抚养要征求小孩的个人意见。争取抚养小孩主要是要看谁的条件更适合抚养小孩。抚养小孩的条件一般应当包括经济能力、抚养的时间和空间、给予小孩更多的关爱和呵护、更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等四个方面。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和抚养小孩。 2,抚养小孩是夫妻共同义务和责任,你有责任和义务进行抚养。 3,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方将存款全部取走的行为属于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以要求返还或平均分割。
2012-06-11 22:3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