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于1999年结婚(甲乙都是2婚),在婚后修了一栋房子,房子的户主是女方。男方的户口(都是农村户口)牵到了女方的所在地,2004年甲乙两人离婚且房子的户主还是女方,并且双方的户口没有分开。现在女方所在地要拆迁了,男方有权利获得补偿吗?如果男女双方在拆迁方面签订的一些协议具有法律效益吗?
看当地政策、协议内容等具体情况确定。
2012-06-12 23:4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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