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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离婚证婚介所收费给介绍对象合法吗??

咨询者 : fa122596 - 山东     时间 : 2010-06-14 14:04:55    状态 : 已解决



律师您好: 我是泰安的一位女教师,前段时间由于夫妻吵架,我一气之下提出离婚,然后到婚介所咨询想另找对象,婚介人员说让我拿个人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的复印件,再交520元的婚介服务费,他们就可以为我介绍对象,一直到结婚为止,并且反复强调有好多想找我这种职业的人,列出种种条件好的,我说没有离婚证,他们说没关系,可以先与他们介绍的人谈着,等拿到离婚证接着和新的结婚。由于当时在气头上,根本没考虑一些就将身份证、户口本的复印件和520元的婚介服务费交上了,同时连读也没读就签了一份协议,上面说如果由于我的原因终止合同,费用不退回。现在我交上钱已经三周了,他们一个电话都未打,更没有安排见面之类。现在我们夫妻经过调解又重归于好,我不想离婚了。 我想请问您:婚介所在我没有离婚证的前提下收我的婚介费答应给我介绍男朋友合法吗?我的费用还能索回吗?如果不合法或能索回婚介费,我该怎样做?谢谢!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杨汉卿   [北京]    18611337988

需要看到协议后才能做出合理的判断。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应该不能退还给你。

2010-06-12 22:14:58

郭军   [北京]    13269016316

你好! 婚介所存在过错,应当还你费用。

2010-06-12 22: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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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合法,重婚岂不是要受法律保护?婚介所违反社会公序良俗,你当然也不对,生气不是理由,作为教师,应当有高于普通人的道德标准,见过任性的,没见过你这样开玩笑的,甘愿受骗,谁知道你当时咋想的。 但也不能便宜了只知道赚钱的婚介,不说先劝人家夫妻和好,为了几百大钱忘了宁拆十座庙,不破一门亲的祖训。 个人观点,这钱谁也别要了,收缴了才符合民意。 青岛民商律师网

2010-06-12 22:58:35

李春珍   [山东]    18653210296

看一下协议的内容。

2010-06-13 16:3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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