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年底工伤重伤,单位支付了医疗费车费.96年4月在原单位更换岗位继续工作至今,期间2009年劳动障碍鉴定等级为5级。 工作期间单位并未老劳保条例所规定给予的10%-30%工资的伤残补助。 (更换岗位后工资收入大幅度降低)请问像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公司降低你的工资标准是违法的,你应该到当地的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依法支付原来的工资待遇。
2012-06-12 21:13:27
可以向主管部门投诉
2012-06-13 21:4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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