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今天刚刚19岁,想要学美发,就找了一家美发店做学徒,可是老板跟他收了500元押金说是学满6--12个月才退还,由于初出社会弟弟交了500元押金,就去做学徒了,老板并没有告诉他相应的内容如工资如何算等等,第一天老板交他洗头后一直到现在弟弟都在跟老板干活,现在不想干了,但是老板不愿意退还押金,我问咨询各位律师,这种情况合法吗?
老板以任何名义收取押金都是违法的,可以起诉把押金要回来,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10-06-13 14:15:43
你好! 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劳动者的钱物是劳动法所规定的。因此,该美发店的老板行为是违法的。 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或者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申请。 学徒也是用工方式的一种。
2010-06-14 21:3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