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出国多年,一直给家里寄钱,10年的时间约有70多万,后来男方发现女方有外遇(亲朋好友都知道女的有外遇,只是没有照片等证据),最后3年就没再寄钱了。现在女方没有生活费,就到处借钱(说用于自己的生活费和看病),让男方替她偿还债务,请问如果离婚男女双方财产怎么分?男方要偿还债务吗?(家里有1套房子,2个儿子都已经成年)如果不离婚,男方也要偿还债务吗?女方把儿媳妇结婚的首饰等也卖了(约1万元),没有经过任何人的同意(首饰是儿媳妇暂时放那让她保管的,只有儿子、媳妇和她本人知道)请问儿媳妇可以向她要回自己的东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