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已分居快5年了,我带着孩子生活在外面租房住。 她很长时间躲着不见,也不看孩子,我起诉2次离婚,发的传票她也不接,有套房子(户主是她)她也不常在那住,但法院非要我把人找到,如果公告的话要我去街道和派出所开证明,但我去街道问,说不给开她不在那住的证明。 请教怎么样能尽快解决
开具证明,申请法院公告送达。法院应当办理。
2012-06-13 13:59:51
委托律师处理。
2012-06-13 21:51:27
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2012-06-14 16:5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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