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租甲方房屋开店 ;甲方在合同上写到 到期后如续租我房屋 必须到期的前一个月通知我 并把2010年的房租款交齐( 合同上没写几年期限)可现在已是到期的前一个月了 甲方说;已跟另一方签合同了 不想再租给乙方了 因此 乙方不同意搬出甲方的房屋 请教一下乙方这样做从法律角度看 能站住脚吗?谢谢!!!
事情说得不是很清楚。 个人认为,合同中约定了乙方享有附条件的续租权。即乙方如果在合同到期前的一个月通知了甲方续租,并且将2010年的房租交齐,即可续租房屋。如果乙方没有履行这两个义务,甲方可以租给别人。
2010-06-13 20:55:21
依据合同约定办。此续租应当符合二个条件:一是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主,二是通知同时交给2010年的房屋租金。若此时到期,房东说房屋已与他人签订租赁合同。此时房东属于违约行为。你可按租赁合同追究房东责任。
2010-06-13 21:38:56
你好! 合同约定了乙方附条件的续租权,如果乙方履行了合同中约定的条件,那么甲方应当将房屋续租给乙方。如果甲方不租给乙方,甲方违约,乙方可以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赔偿损失。 如有不清楚之处可电话咨询,免费咨询电话:13269016316 北京资深律师团队 北京铭滔律师所合伙人 郭军律师
2010-06-14 17:58:18
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乙方的行为合法有效,因为双方并没有对续租事宜进行详细的约定,所以视为没有签订续租合同,续租合同没有成立。 欢迎您随时拨打我的免费咨询电话:13910608495 王树德律师 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9号国际大厦A座2003室
2010-06-22 14:40:29